张盾教授: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如何可能?—论实践哲学的构成和限度

编辑:杨赟悦 来源:浙江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 时间:2019年11月01 访问次数:121

文章名称: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如何可能?—论实践哲学的构成和限度

作   者:张盾

发表刊物:哲学研究  2019年2月

摘   要

马克思新哲学的理论构成形态及其根本哲学立场是以辩证法为基础的实践哲学。实践哲学的研究界面是社会领域而非自然领域,由于唯物主义抽象的实体性的本体论立场无法处理以人的关系为中心的社会领域中的复杂理论问题,马克思大规模地吸收了德国唯心主义的哲学成就,对唯物主义进行改造和重建。实践概念的具体哲学规定是中介性,人的现实的中介性实践活动是劳动,其在资本主义时代的具体历史形式是工业和科学;在近代资本主义的工业实践和科学实践中,实践的社会性原则和中介性原则发展到极限并走向自我否定,由此显示出人类实践的历史限度。实践哲学揭示了工业和科学作为现代人实践的否定性与超越性的双重意义。从哲学史的观点看,在德国古典哲学之后,马克思实践哲学是我们这个时代最有根基、最具根本性、因而真正具有文化领导权意义的哲学理论。